新个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,有望今年10月开始执行
发布日期:2018-08-01 关注度:
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,截止至2018年7月28号。大家积极提意见,梦想还是要有的,万一国家就依了你了呢。
请重点关注以下六点:
一、新增概念"综合所得",主要是原个税法中的4项劳动性所得:
(1)工资、薪金所得
(2)劳务报酬所得
(3)稿酬所得
(4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二、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/月:
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/月,并且不内再区分内籍和外籍;
三、综合所得,可以扣除的以下4个项目:
(1)每月5000元,每年6万元
(2)专项扣除(原“五险一金”)
(3)专项附加扣除(以下详细解释)
(4)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
四、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以下6项:
(1)子女教育支出
(2)继续教育支出
(3)大病医疗支出
(4)住房贷款利息
(5)住房租金
五、优化税率结构,扩大低档税率级距:
(1)现行税率为10%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%;
(2)现行税率为20%的所得,以及现行税率为25%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%;
(3)现行税率为25%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%;
(4)30%、35%、45%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;
六、反避税条款
税务机关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、在境外避税地避税、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,应当补征税款。
相关标签: 个人所得税